取名必须跟爸妈姓吗(名字用爸妈两人的姓)
目录导读:
国家法律有规定孩子必须跟爸妈姓吗
孩子只能能跟爸妈亲其中任何一方姓,不能有其他姓氏。
改名字可以不用爸妈的姓氏吗
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老子说之义是天地没有好恶的意识,也不怜悯万物,任其生长,自生自灭。 追求卓越,挑战极限。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小宝宝起名上户口,务必要与父姓或母姓吗,随便找个姓,国家不给上户口。。。
可以。只要出生证明有孩子的姓名,还有爸妈亲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就能够。并没有规定孩子务必要随爸妈姓。你是可以随便给孩子取姓名的!但姓名必须是国家规范的字!
孩子取名能跟爸妈同名吗
孩子取名最好别和爸妈同一个名字,这样叫起来会感觉到无比的别扭,感觉是在叫自己,此刻根本无人这么取名字的!
给孩子取名字,可以不随父姓和母姓,另外创造一个新姓氏吗?
如今的年轻人都富有创新精神,竟然有胆识挑战传承几千年的姓氏文化,精神可嘉。说到这样一个话题,我们无法绕开济南一个叫“北雁云依”的小女孩,由于这个名字,让全国人大的法律专业人士们出台了一个关于姓氏的立法解释,厉害吧!
一、“北雁云依”姓氏案
2009年,济南市民吕先生给女儿起了富有诗意之名字——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当地燕山以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为由而拒绝,由于吕先生夫妇及长辈,无人姓“北”,也无人姓“北雁”,更无人姓“北雁云”。
吕先生不服,他觉得爱情婚姻法第2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没有禁止公民给孩子取名字时,在父姓、母姓之外选择姓氏。为此,吕先生于2009年12月17日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对于此案,当地法院也做难了,不知怎样适用法律规定。案件中止审理后,法院报请有权jiguan(全国人大)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等到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一个立法解释,案件才恢复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项规定设定了在爸妈姓氏之外选取其他姓氏的两个必备要件:一是不违反公序良俗,二是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原告“北雁云依”的爸妈自创“北雁”为姓氏、选取“北雁云依”为姓名给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理由是“我女儿姓名‘北雁云依’四字,取自四首著名的中国古典诗词,寓意爸妈对女儿的美满祝愿”。此理由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并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习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有害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据此,法院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
二、立法解释:孩子应随父姓或母姓,三种情况例外
依据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立法解释,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习俗习惯。
三、相关案例:“赵C”网红名已成为历史
赵C,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居民,1986年出生。鹰潭市月湖分局以“C”为外文文字为由不给他换“二代证”,要换“二代证”必须把这中英结合之名字改掉。为了姓名权,赵C将鹰潭市月湖分局告上法庭。该案被媒体称作 “全国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第1案”。法院一审判决:责令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申办第2代身份证。判决后,月湖分局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达到完成和解,赵C改名。
四、相关案例:名字使用生僻字,办事难难难!
由于算命先生为自己起了一个含“迻”(音:yí同“移”)字的姓名,让沈阳40多岁的李女士在办事时吃尽苦头。原来上学、办户籍、办证都是手写的,问题不大,此刻办什么手续都用上了电脑就麻烦了,电脑打不出这个字,连第2代身份证都是有心的民警给拚接出来的,此刻实属不易攒钱买了个房子,可就由于名字中这个生僻的“迻”字,上房证一事只能一拖再拖…
终结话:
由于“北雁云依”案,有关姓氏的争议解决了。对于怎样起“名”,争议仍在继续,我们期待《姓名登记条例》的实施。大家在生活有还是没有发现比较另类之名字,欢迎来共享!
取名随父姓好还是随母姓好
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