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与家庭变化对家庭作用与影响(爱情婚姻与家庭)
目录导读:
离婚给孩子带来什么?
在接受情感感情咨询过程中,当找到了问题存在的缘故,但改变问题的过程是辛苦的。不过,在此过程中,所听到的知识,以及自我处理问题能力的提升却是无价的,也是没有人能夺去的,付上心血所换得的心灵医治与人格整全,也将给自己将来的爱情婚姻幸福奠下美满的基础。 “爱情婚姻关系”与“亲子关系”是密切相关,丝丝相扣的。爸妈爱情婚姻的不幸,造成家庭病态,作用与影响了子女人格难以健全成长。子女的心理创伤,又使他们在择偶与爱情的路上,要比常人遭遇更加的多的苦楚坎坷,使爱情婚姻与家庭之病态,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我们来看现代爱情婚姻所面临的挑战。哈佛大学研究美国家庭经济的变迁时发现,当前美国家庭每年平均工作时数,要比一九七零年代多出了一万个小时以上,同时,每人每周可以和家人相处的时间至少减掉了10个钟头,使家庭有效沟通和相处的时间减少。这是个全世界趋势,工作着重是为了生存竞争角逐,它要求每人更加卖力,更加提升效率。就一般家庭来讲,一个家庭假如要维持一定的活法水平,夫妻两人都必须出去工作。 当老公不再是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时,男女间的角色期望,两性之权力结构都受到巨大无比的冲击。随着现代人角色的多元化,人际关系也变得极为错综复杂。近三十年来两性关系的变化,应该大于过去三百年的总和。 现代人对爱情婚姻品质的要求直线上升,但夫妻彼此相爱的能力与技术却未能相对提高。在讲究的是功利速成的社会中,我们都想品尝甜美爱情的果实,然而在爱情婚姻家庭这么重要的事情上,却没多少人愿意像上驾驶学校学开车考驾照,或像拿MBA文凭一样,真正付代价去学习爱的功课,基本都处在“无证驾驶”状态,因而,出现“交通事故”的频率自然增多。在繁忙紧张的活法中,现代人非常多不愿下功夫学习有益于维护爱情婚姻家庭的方式方法,不愿参与有益于维护爱情婚姻家庭的活动。加上现代夫妻沟通时间少,在心理毫无防备情况下,为一点小事突然间会引起争执,双方怒气填膺,面红耳赤时,徒作伤感情,却不能解决问题的“强烈沟通”。 因此,情感感情在无味的争吵消退,感情在相互冷漠中伤害,不仅离婚率剧增,勉强留在爱情婚姻中,情感感情上却早已离异,如此的怨偶到处可以见到。 我查资料获悉到,上海市六千人样本的统计,你侬我侬爱情婚姻香甜的夫妻只占百分之三,在水深火热之中,处于离婚边缘的超过百分之二十二,其余的都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爱情婚姻状态之中。 美国最受敬仰的爱情婚姻心理学家约翰.葛特蒙的研究,在预期四十年的婚龄中,美国人第1次爱情婚姻以离婚收场的概率是百分之六十七。离婚者中,大概有一半是在出嫁后七年之间离婚的。所以现代人戏称“七年之痒”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离婚后大概有百分之八十七的男人与百分之七十二的女人会再婚,但是第2次爱情婚姻再次破裂的机率,是百分之七十七。 我去过一些婚介所,也参过有些地方组织的“鹊桥会”,会员中,离婚人员占的比例很大,与他交流过程中,深深感到,他们许多人格并不完善,也缺乏爱的能力和技术,只不过是一味地在苦苦寻觅理想中的另一半。假如自己没有健全的人格,爱的能力低下,即便找到了理想中的另一半,并且容易再次出现爱情婚姻家庭问题。 离婚对家庭经济、双方亲友与家人皆有相当大的作用与影响,每个离婚都相当于一次“家庭地震”,对人的身心会产生应激反应,从矛盾产生到家庭解体,以及离婚后适应,是个相当长的苦楚过程,有的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终身受其作用与影响,在经济上也会受到离婚的作用与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没有赢家! 离婚对于子女身心的发展,更会带来不可忽略的伤害。许多儿童受到爸妈离婚的作用与影响,没有与生父同住,这其中部分儿童甚至从未见过本人的生父。离婚之后,大都的爸爸都渐渐与亲生子女疏远,有人把这个世代称为“没有爸爸的世代”。我们很难想像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子女,身心会不受作用与影响。 这几个爸妈离异的孩子们,比其他小孩要寂寞,甚至感到绝望,觉得自己缺乏爸妈的爱与保护。他们心中有愤怒,却怕惹爸妈伤心或生气,而努力把这几个伤痛隐藏起来,但他们长大之后,却容易成为心中满怀愤闷的人。 在我咨询过程中,感觉离婚或在缺乏爱的家庭中长大的子女,更加容易出现情感感情困惑,他们呈现两大共同的心理特征: (1)对亲密关系的爱情,既渴望、又害怕,对人容易敏感,特别怕被人拒斥、背叛或抛弃。 (2)缺乏承受失落的能力,在事业方面或人际关系受挫时,非常简单受伤。 其他别的心理作用与影响包括缺乏自信,担心自己不够男(女)性化。而很多才能出众、爸妈离婚的女性,因低落的自我认知,而“下嫁”条件比她们差许多的配偶,而她们婚后的活法也相当不理想。此外,离婚子女也较缺乏成就动机,看问题容易偏激,有较高的酗酒、吸毒与犯罪率,也有很多人不敢出嫁,或婚后不敢生小孩,唯恐将来子女会遭受像自己一样痛苦的命数。等等。 离婚子女对冲突特别敏感,“心里怕人”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他们在社会与心理的适应上,的确比常人有更加的多的挣扎。
在出嫁后,原生家庭对爱情婚姻的作用与影响是什么?
原生家庭对爱情婚姻的作用与影响答案有许多,由于每个原生家庭的教育观,生活观都会不一样,对爱情婚姻也许有好亦会有坏,由于一自个的性格,脾气等皆为从原生家庭养成的。
原生家庭是指你从小长到大的那个家,亦即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生活的家庭,是和自己爸妈一起组建的原始家。
任何人都无法选择本人的爸妈,从我们落地的那一霎那,爸妈就要经过一段很长很长爱恨交错的活法,幼年时期他们会担心我们的衣食住行,紧接着随着我们年纪的增长他们会担心我们成绩以及性格,在长大他们会担心我们交朋结友,怕孩子吃亏上当等等,这几个都是原生家庭对孩子的爱,他们都是像蜡烛一般一路照亮着我们。
原生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环境,大都原生家庭都是幸福的,不过也有一部分原生家庭不是很幸福,一自个的性格,行为,心理也是一点一点的在这个原生家庭中慢慢发生变化,在一个幸福的原生家庭长大的孩子有时候可以从她的一举一动中就能看出来,由于他会很自信,那种自信来自爸妈从小给予的。
相反一个不幸福的原生家庭对致使许多不好的因素,打比方说爸妈感情不好,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家庭,或者,重男轻女的家庭,还有,爸妈三观不正,等一些家庭,从如此的原生家庭中长大的孩子, 他们在无形中也会变得自负,暴力,冷血,没安全感,恐婚等一系列问题,即使是出入社会,步入爱情婚姻的殿堂,他们不可避免的会很难改掉从小接受的这几个负面情绪和原生家庭带来的创伤。
原生家庭有时候真的会作用与影响我们的品德性格,不同的原生家庭不同的活法方式,爱情婚姻生活也会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我们需要的就是慢慢磨合,改变自己对爱情婚姻的认知,客观的看清自己和对方的品德性格,走出原生家庭中不良的爱情婚姻观念,努力建立好和谐的爱情婚姻生活,也使自己的子女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原生家庭。
中国风俗:藏族爱情婚姻家庭的健康发展
爱情婚姻与家庭随社会进步而发展变化,同时给社会以作用与影响。藏族的爱情婚姻与家庭的发展变化,及其对人口再生产的作用与影响怎样了这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 一 藏族爱情婚姻习俗的演进 藏族实行严格的血缘外婚制。凡父系血亲的男女,绝对禁止通婚和婚外两性关系,否则要遭受严厉的惩处。姨表、姑舅表之间也禁止通婚。一夫一妻制是藏族的基本爱情婚姻形式,不过也有古老婚俗的残存。藏族婚俗演进状态的痕迹显著。 (1)、婚前的情侣制 藏北牧民,男子到十七八岁,女子到十六七岁开始结交情侣,结交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在放牧或其它场合交往,事先约定晚上男友骑马到女子家去,女子作好准备或睡在帐篷外面看守牛羊,等待男子的到来。另一种是未经约定,男子在姑娘睡在帐篷外看护牛羊时骑马去找姑娘。作为情侣的男子,到姑娘家去时常常带上一块肉,扔给姑娘家的狗吃,以免狗叫惊动姑娘的家人,故这种活动俗称”打狗”。各种节日和赛等 *** 场合的晚上,更是结交情侣的大好机会。各地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在言谈甚欢时,青年男子瞅准时机,带着姑娘走向没人的野地。这种情侣关系的建立,也称为“打狗”。四川藏族牧民,也有类似的情侣制,男子带着肉或糌粑团喂姑娘家的狗。对这种活动,他们不称为”打狗”,而叫”钻帐篷”。建立了情侣关系的男子过着“多妻”的活法,女子则过着“多夫”的活法。所生子女由母方抚养,男方没有责任。因情侣关系所生子女,不受社会歧视。 (2)、没有新郎的婚礼和走访婚 青海藏族,姑娘到十五,16岁时,家长要为她改装易服,举行没有新郎的婚礼--“戴天头”,其实就是与天匹配。据严汝娴教授调查,戴天头仪式隆重,宾客盈门。在喇嘛为戴天头的姑娘举行洗礼,念诵祝词以后,由妈妈、蚁母等将姑娘的单发辫改为很多小辫,紧接着插入她脊饰的两个“加尤”之中,象征姑娘已成年,今后有权成双配对。待姑娘更衣、分辫结束,妇女们便簇拥她来到正屋中间位置,举行没有新郎的拜堂仪式。仪式包括先拜天地,后拜祖先,再拜爸妈,最后拜假想中的配偶;唱“拜天地歌”,歌词是: 一拜天地天眼开, 二拜祖宗赐福来, 三拜爸妈恩情重。 姑娘戴天后,家长就为她准备一处独立的住房,以便她接待来访的情人。 在遵循严格禁止通婚和两性关系的原则下,姑娘留下满意的来访者同居,从而立起偶居婚。这种关系的双方互称“着桑”,意为朋友、相好,不是夫妻关系。着桑婚没有共同的经济,双方都在各自的家庭劳动、生活,以男子晚上的走访实现偶居,只有单纯的性关系。着桑婚的基础是双方的情感,结合自愿,离异自由,而且并非独占同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男方对子女无义务和权利。子女的地位与婚生子女相同。这种聚散自由的偶居,男女双方都可以和若干异 *** 往,着桑的多少并不涉及道德问题。从实际生活里,着桑婚的男子常常过着多“妻”的活法,女子则过着多“夫”的活法。这种婚俗在五十年代的青海藏区十分盛行。居住在云南永宁和四川盐源的纳西族所盛行的“何注”婚,与藏族的着桑婚极为相似。 不难看出,戴天头仪式是一种变化了的“成年礼”,是一种为社会提供合格的生产劳动者,和婚育生活参加者的仪式。在 *** 及川滇等省的藏区,姑娘成年要举行“上头礼”。到时家长将姑娘的发式由单辫分为双辫,或梳成很多小辫;并在姑娘的长袍外扎上“邦带”。改装易发标志姑娘发育成熟,从此姑娘便可以”以结交异性,过性生活了。上头礼也是“成年礼”的遗风。 (3)、多偶制与单偶制并存的婚制 藏族的青年男女,多通过婚前的情侣和着桑关系建立感情,紧接着缔出嫁姻关系。但是,正式出嫁有的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主,有的则以爸妈的意志为主。以爸妈意志为主的爱情婚姻,有的是拒绝当事人的要求,由爸妈为其另选配偶;有的爸妈通过媒人说合,缔结秦晋之好。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出嫁,藏族各地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禁止近亲联姻,讲究门当户对,索取彩礼等是出嫁的必要条件。婚礼选择吉日良辰举行,由男方请喇嘛决定。出嫁仪式隆重、热烈,男女双方要在佛像前磕头才算爱情婚姻成立。 多偶制与单偶制并存,是藏族爱情婚姻的另一大特点。多偶制婚,包括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两种。多偶婚家庭占家庭户的比例不大,而且各地也有差异。 据1987年调查,藏北安多县多玛区布典乡现有的104户人家里,有一夫多妻家庭2户,约占家庭户总数的2%;一妻多夫家庭1户,约占家庭户总数的l%。唐呜九在《德钦县藏族多夫和多妻残余浅析》一文指出:1950年至1979年近30年间,全县有一妻多夫156户的490人。一夫多妻79户229人。1980年到1984年,全县有一妻多夫1二十四户410人,一夫多妻109户337人。而1984年,全县共468户,1466人。多偶婚在藏族不是个别的例外现象。 一夫多妻爱情婚姻。 据1958年调查统计,在 *** 农村扎囊县囊色撇有103户,其中6户一夫多妻家庭;占总户数的5.8%。另据1960年的调查统计, *** 牧区黑河县的阿巴部落,在全部367户家庭中,有13户一夫多妻家庭;占总户数的3.5%。一夫多妻爱情婚姻的形成,从阿巴部落的实证分析可以归纳为三类。 一,姐妹共夫的5起;多是。先由姐姐招赘,以后其老公又与妹妹同居,从而形成姐妹共夫的一夫多妻家庭。 二、母女共夫的3起;一般是寡妇带着女儿嫁给后夫,女儿长大成人后夫与其同居,从而造成母女共夫的事实; 三、其他别的共5起;多属男子先娶了第1个老婆,以后因为种种原因又娶第2个老婆。从所属阶级划分考察,阿巴部落的一夫多妻家庭中,贫苦牧民10户,占一夫多妻家庭户总数的76.9%;牧主1户,占7.7%;中间阶层的2户,占15.4%。上述一夫多妻爱情婚姻,大部分并非出自财富的考虑,而是自然形成。在这儿,不可以说是少数富人和显贵人物所享有的特权。阿巴部落一夫多妻婚形成的类别显示,姐妹共夫和母女共夫都具有母系氏族爱情婚姻的痕迹。男子多妻,与对偶婚时的多妻生活极其相似,但爱情婚姻关系比对偶婚稳定得多。共夫的妇女固然名义上仅有一个老公,但不排除暗地里可以过着多夫生活。这几个现象,也具有对偶婚色彩。一夫多妻爱情婚姻,男子娶妻后再纳妾,是多妻家庭的家长,财产归儿子继承。这几个内容,又具有一夫一妻婚的特点。因此一夫多妻产生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婚的历史过渡时期。 一妻多夫爱情婚姻。 上述同样时间, *** 农区扎囊县囊色林*卡的103户中,有一妻多夫婚家庭10户;占家庭户总数的9.7%。牧区阿巴部落367户中,一妻多夫婚家庭2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7.6%。另据1962年的调查统计, *** 半农半牧区的康马县下涅如地区,调查对象104户,一妻多夫家庭26户;占家庭户总数的历%。据仁真洛色1982年调查,甘孜县来马乡227户,有一妻多夫家庭14户;占家庭户总数的6、16%。新龙县沙堆乡133户,有一妻多夫家庭31户;占家庭户总数的23、3%。白玉县的干不、职工中也有一妻多夫家庭。一妻多夫家庭主要有两种类型:兄弟共妻与朋友共妻。此外尚有一女赘多夫等类型。在兄弟共妻家庭,通常是兄长娶妻后,诸弟长大成人与其嫂先后发生性关系,形成共妻家庭。也有兄弟同时合娶一妻的。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兄弟同时合娶一妻的婚礼颇为别致:新婚之夜,新郎要全部回避,只把各人的上衣脱下,由第3者按年龄大小顺序塔盖于新娘身上,这被看作算是同房。新娘在夫家三天,即回娘家,时间长达数月至数年不等,以后由几兄弟接回,才在夫家开始正式的一妻多夫的家庭生活。在朋友共妻家庭,多是这家主人已经成家,外来朋友与主人关系密切,与主人的老婆发生性关系,形成朋友共妻家庭。在前引阿巴部落中,有28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13户,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46.4%;朋友共妻9户,加上亲戚共妻的2起,共11户,占39。%。两种类型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85、70%。其余4家属于父子共妻和叔侄共妻,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14.3%。父子共妻大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爸爸与几媳同居,形成共妻;一种是妈妈早死,爸爸又娶一年轻老婆,儿子长大成人与后母同居,形成共妻关系。藏族的传统观念,对后一类的共妻关系已持否定态度了。从一妻多夫家庭的阶级构成看,阿巴音下落的28户一妻多夫家庭,贫苦牧民17户,占一妻多夫家庭户的60.7%;牧主代理人1户,占3.6%;中间阶层人士10户,占35.7%” 在一妻多夫家庭中,平时老婆独居一室,掌握与老公同居的主动权。她只要把某个老公的信物挂在本人的室外,就预示当晚愿与某个老公同居,其他老公就得回避。因为老婆能干,掌握家庭的收支,维护诸老公的和睦,保持家庭的稳定,从而赢得整个家人的尊重。于是,在一妻多夫家庭中,老婆所处地位一般较高。 兄弟共妻家庭,以长兄为家长;所生子女以家长为父,以父之诸弟为叔。在朋友共妻家庭,参与共妻的friend固然也是主人,甚至继承家里财产,但第1老公仍为家长。所生子女,以家长为父,家长之朋友为叔。即便妈妈知道子女的爸爸确实不是家长,但亲属关系和称谓是不能变动的。 藏族的传统观念认为,兄弟数人共娶一个老婆,不仅增加了家里的劳动力,使之有可能分工合作从事各种生产,很容易发家致富。有的则从另一社会意义,解释一妻多夫家庭存在的理由,即认为农奴制下的劳役与摊派负担沉重,被统治阶级成员实行一妻多夫,具有免遭兄弟分家不但财产分散,而且增添一份劳役和摊派的后果。但是,在当今夫权制社会条件下,妇女的地位很低,而一妻多夫家庭的老婆在家庭中居主导地位,并公然以合法姿态享有多夫。尤其是社会舆论这种爱情婚姻的赞同态度,而且时代已经大变,到八十年代初尚显现了干不、职工的一妻多夫爱情婚姻。这让人不禁想到母权时代的历史图景。只有母权时代,妇女才有在社会上的多夫权利,和在家里的主导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 *** 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关于它追溯于群婚这个无疑是不无兴趣的问题,还need作进一步的研究”。于是,一妻多夫家庭比一夫多妻家庭出现的时间更早。 一夫一妻制家庭。 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一夫一妻制早已成为藏族的基本爱情婚姻形态。这种爱情婚姻,又可分为娶妻和赘婿两种形式;婚后的新居制,是娶妻或赘婿后再与爸妈分居而成的家庭形式;并非提夫一妻的第3种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的普通情况是,独生子女的藏族家庭,实行了娶妻、女儿赘夫;以继承家业,供养爸妈。多子女家庭,则只留一子或一女,实行娶妻或招赘;继承家业,供养爸妈。其余子女,让儿子出家当喇嘛,或是招赘到别的人家当夫婿;女儿则结婚,或人寺为觉姆。值得指出的是,多子女家庭留儿子或者女儿继承家业并无性别偏好。这种一夫一妻制家庭,老公主外,老婆主内。在入赘家庭,夫婿不但同样继承财产,并且在岳父死后可以继任家长和承袭门户。于是,有的学者早已指出:藏族“家庭的延续,既无姓氏谱牒之制,继承又可男系与女系并用”。其作用与影响的深远是不可忽略的。 “私生子”地位与亲属称谓。 在藏区,非婚生的所谓“私生子”而不是个别现象。据不完全统计, *** 的阿巴部落367户,有非婚生子76人,其中男29人,女47人。私生子在各个阶层中皆有。扎囊县囊色林*卡114户;有非婚生子女23。私生子现象与藏族的婚俗紧密相关。藏族女子在婚前有比较多盼注自由,未嫁先育并不妨碍女子成婚;求婚者也主要选择女子持家的本领和她的相貌,贵族等级则视女子出身的贵贱。至于女子是否保持童贞,则很少在他们考虑之列。在婚后,不管一妻多夫。一夫多妻,或者是一夫一妻家庭,社会对老婆的婚外性关系也持宽容态度,她们仍然具有性生活的相对自由。至于男子,更是如此。 藏族的这种婚俗,婚外性关系的习以为常,决定了对婚外关系的后果即“私生子”的态度。藏族社会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对待,并不歧视。非婚生子女,既可随妈妈结婚,又可留舅舅家长大成人;既可继承家业,也可入寺为僧尼。不管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上,非婚生者与婚生者享有同样的地位。这是由来久的社会现象,也是沿袭已久的古老传统。究其理由,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里曾指出的那样:这种使“人感到奇怪的事情,依照母权制和群婚制却是一种通例”。由于在那个时代,人们成年后只要举行了某种形式的“成年礼”。便庚即卷入了群婚生活,没有现代意义的已经成家未婚之分,也不存在婚生与非婚生之别。 我们要指出,私生子女固然是现代人的一种概念,但藏族的某些婚俗仅是古老婚制的一些残存,是爱情婚姻习俗演进中的滞后现象而已。亲属称谓。四川甘孜藏区的亲属称渭,曾有如下记录:在藏族的“一家之中,祖父以上,通称’阿涅’,并无高祖、曾祖之名;子孙以下,通称’操操’,并无曾孙,玄孙之名’。行辈的亲属称谓上溯下延共五代。四十年后,八十年代未的调查表明,藏北牧民亲属称谓具有以下特点:行辈的父系称谓从自我算起,上溯四代、下延四代共九代,皆有专名;此范围外无称谓了。母系称谓上溯三代至外曾祖父、外曾祖母,下延三代共七代,有专名;此范围外无称谓。性别的称谓差别,在上述亲属称谓范围内,每一代人的男女称谓各不相同。但年龄的称谓差异,除同辈的亲兄弟姐妹之间有区分外,其余均同样称呼。直系、旁系的称谓区别,仅在同辈及上一辈、下一辈这三代中出现;其余辈份不在直系、旁系的称谓区别。姻亲的亲属称谓,除儿媳。女婿及老公的姐妹及其老公等不多的几种人有专称外,其余姻亲则用从称(如妻随夫称,夫随妻称),或直呼其名。还存兄弟、姐妹,叔侄,甥舅,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爷孙等近亲的群称。 (4)、传统婚俗的作用与影响 如前所述,一夫一妻婚固然是藏族的基本爱情婚姻形式,但情侣制,偶居婚等古老的群婚残余在藏区各地还多多少少地有所存留。呈现出爱情婚姻发展演进史的显著痕迹。藏族男女,在婚前的性关系自由,婚后的婚外性关系社会持宽容态度。多偶制婚,不少是己婚男女发生婚外性关系,出现既成事实后,被其亲属和社会认可的多偶家庭。这都表明婚外性关系的宽松状态。社会对婚外性关系的宽松状态,必然形成非婚生子女(私生子)的不受歧视。 藏族是父系社会,但父系继承主要表此刻子女对父系的血亲观念和情感感情;父系家庭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继承,事实上是子女一视同仁,私生子与婚生子一视同仁,入赘女婿也不例外。如此的爱情婚姻和亲属关系的基本特征是,血缘关系的松散。 藏族亲属称谓的滞后,是血缘关系松散在观念方面的反映。藏族的婚俗和亲属关系的特点,对家庭结构的作用与影响是不可忽略的。它的主要表现是,作为满足感情需要和生儿育女的家庭职能遭到严重的削弱。 守旧的婚俗和亲属关系对藏族人口再生产的作用与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这种作用与影响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继承不分男女,尤其是作为非父系血缘的入赘女婿也享有继承权,使亲生子女的重要程度意义降低了,有无子女不成其为一个家的严重问题。多子女或注重和重视生儿子的生育观从而随之淡薄了。消极的生育观念对人口再生产的作用与影响是负面的。二,婚前性关系的自由,事实爱情婚姻造成青年男女初婚年龄的提前,早婚现象普遍存在。从而使妇女初育年龄提早,生育年龄延长,生育机会增多。婚外性关系的相对自由,也增添了妇女受孕和生育的机会。从表面上看,这几个好像能够起到好作用的人口数量的增长。但是,人们对婚外性关系的纵容态度,必然造成社会上的性病流行,从而破坏妇女的生育机能,不育和少育的妇女增多;并造成婴幼儿死亡率的提高。于是,对人口数量的增长事实上是不利的。三,婚前的性自由,使青年男女过早地进人生育期,其体质和经济能力都不够成熟,生育子女后又由年轻的妈妈单方面抚养,加之社会上性病流行的感染性作用与影响,对人口的优生优育也是不利的。 二 家庭结构的健康发展 据调查,藏族农奴制社会的家庭结构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在普通家中,不完整的残破家庭、反常家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从下表2可见:四川德格县普通户,单身男子家庭,即有父子、兄弟叔侄等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5%;单身女子家庭,即由母女、姐妹组成的家庭,或任何一代或三代等女性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27、6%;有男女而无夫妻爱情婚姻关系的家庭,即由母子、父女、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22、8%;出嫁夫妇或同居者组成的家庭,占调查对象家庭总数的44、6%。我们可以看见,即便将无法析出的未婚同居类反常家庭的数据不加考虑,前三类的不完整的家庭,竟然可占了家庭户总数的55、4%,比例十分惊人。并且,反常家庭的比例,农区高于牧区。由于单身男子或女子,在农区生活比牧区容易。 上述事实表明,在农奴制社会里,不完整家庭占有藏族普通户家庭的很大比重。这是国内其他民族,国内其它地区不存在的特殊现象。这类不完整家庭的存在,反映了藏族农奴制社会病态的严重性;不可避开地它将扼帘制藏族人口数量的增长,也作用与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 造成藏族家庭结构特殊的缘故,有文章从藏传佛教的消极作用与影响出发进行解释,我们认为,从藏族的婚俗探源,可能更为贴切。藏传侈佛教虽然因其鼓励男性人口大量入寺为僧而造成婚育人口的性比例严重失调,但从上表不难看出:德格县普通户的单身男子和有男女而无爱情婚姻关系的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27、8%,单身女子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27.6%,郊果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核算,婚育男女的比例好像并未失调。性别比失衡,在这儿,不是主要原因。由于,男性人口大量入寺为僧的消极作用与影响,不能解释为啥单身男子不与单身妇女通过爱情婚姻关系组成核心家庭,从而减少过剩的婚育年龄的未婚妇女和降低不完整家庭的比例。也不能解释非婚生子女的普遍存在与他们享有的平等社会)也位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对这一问题算合理的解释是,藏族传统婚俗对家庭职能造成的缺损,形成了藏族不完整家庭户的大量存在。 大家都知道,家庭是社会的能动因素,家庭职能也随社会的可变化而变化。中世纪社会的家庭职能,着重是生产和消费职能,满足感情需要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职能。如前所述,处于农奴度下的藏族社会,存在着,婚前性关系的自由婚后婚外性关系相对自由的传统。婚俗。在传承家业方面,多子女家庭一般留一子或一女继承家业,其余入寺为僧尼或结婚。出赘;入赘的女婿,非婚生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地继承家业。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处于农奴制度下藏族社会,女于于十六七岁,可正式婚配或可自由接交男子。男女双方均可传代承系;其非婚配关系子女,社会地位亦与婚配关系所生子女无殊。我们认为,既然非婚配关系也能满足感情需要,解决传宗接代问题,从而完成家庭职能,那么,人们婚配成家的重要程度降低了,变为人生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了,于是,大量不完整家庭。存在,与藏族传统婚俗婚群制残余有关。 我们在这儿要强调的是,藏族家庭形式多样,结构特殊,并未动摇家庭内部关系稳定和亲情的密切。但令人堪优的是,传统婚俗和家庭结构特殊形式的存在对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结构合理化并非毫无作用与影响。青年们依照前辈的活法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如法炮制,不完整家庭。形式也就习以为常,变得合理了。这种作用与影响是深远的,它比社会经济的变化更为迟缓。 (2)、当前藏族的家庭结构 家庭是由血缘关系成员、爱情婚姻成员,以及极少数收养和非亲属成员组成,并居住在一起从事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基本单位。家庭户成员的爱情婚姻、血亲及代际关系等等的差别,从而构成不同的家庭类型。我国的56个民族,因为社会文化背景与风俗习惯,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别,家庭户类型也呈现显著的差别。我们在这儿同时列出了四川彝族的家庭户资料,但下文着重研究的是藏族家庭户类型的变化及其作用与影响,并不是进行藏、彝民族家庭类型的全面比较和分汕研究的资料基础。 第4次人口普查,对家庭户成员进行了户主。配偶,子女、孙子女、爸妈、祖爸妈、其它亲属和非亲属8项调查。我们依据第4次人口普查l%抽样原始数据带资料,以户主为中心,将调查的8项要素经计算机处理,排列组合统计出当前藏族和四川彝族的家庭户结构类型表。详见注17附表,作为我们进行分析研究的基本资料家庭户类型分布大势。依据藏、彝族家庭户类型的数量分布,我们可以看出:一、由户主,配偶、子女组成的标准核心家庭户在数量上位居榜首。表明核心家庭是藏、彝族家庭户类型的主体,但其比重相差近15个百分点。二、在名列前5类的家庭户中,无偶家庭户藏族有3类,占总户数的23%;彝族有2类,占总户数的11%这是两个民族核心家庭户比差较大的源泉。三,名列第2位的家庭户类型,藏族由户主、子女二代户组成,彝族由户主,配偶,子女。爸妈三代户组成,这种差别,说明藏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彝族;也是赡养习俗差别的反映。彝族的多子家庭,诸长子成婚后,均析产分居,另立门户,只留下幼子与爸妈同住,继承余下家业。这是彝族此类家庭户众多的缘故。详见表3。四、藏族家庭户的那种多达67种,其中 *** 藏族61种,四川藏族40种,青海藏族居中为51种;四川彝族仅有32种。家庭户构成类型多样、复杂,也可说是分散、零碎,是藏族家庭户的一大特色。 对家庭户的分类,学术界有多种形式。我们在这儿将藏、彝族家庭户归类为两代,三代户,四代户,一对夫妻户,一代及其它亲属非亲属户,二代及其它亲属非亲属户,三代以上及其它亲属非亲属户,和单身户。要说明的是,二代户是指由户主、配偶、子女、或户主与孙子女,户主与爸妈,户主与祖爸妈组成的家庭。 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一、包括西:偶在内的由直系亲属成员构成的藏、彝族家庭户,分别占各自家庭户总数的72.86%和88.45%;藏族的直系亲属家庭户比彝族少15个百分点。有其它亲属非亲属构成的藏、彝族家庭户分别占各自家庭户总数的20.59%和7、81%;藏族比彝族高12个百分点。表5列出的有非亲属的家庭户,其比例彝族低得可以略而不论,藏族则占家庭户总数的2、45%。这一事实,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是血缘关系状况的反映。四川彝族非常注重和重视人们的血缘关系。这里实行严格的血缘家族制度,它以父系血缘为基础,由父子连名制的谱系纽带联系起来的家族,因血缘关系的亲疏又分为若干支、房,户。户便是一夫一妻制的个休小家庭,它既是社会生产单位,又是家族的细胞。藏族的直系亲属家庭户比例低,有其它亲属非亲属构成的家庭户比重较大,反映了藏族血缘关系的松散。这与上文爱情婚姻习俗一节所述是完全一致的。二,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经济愈发展,二代户的比例愈高,三代户的比例愈低。藏,彝族三代家庭户比例都很高反映了社会经济的不发展。二代户的比例,藏族较低,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但彝族的比例高,则是守旧的家庭制造成的。因此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一致。 关于家庭户类型的分析,我们在这儿没有列出“联合家庭”,理由有二:一、藏族的多子女家庭,因为通常是留一子或一女在家,娶妻或招赘出嫁,承袭家业,其余兄弟姐妹则人寺为僧尼,或人赘、结婚。男女多在婚后另立门户,建立小家庭。彝族实行严格的父系继承,女儿一律结婚,儿子长大在婚后析居,只留幼子与爸妈同住。于是,这种守旧的风俗与己婚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的联合家庭制相抵触。二、藏族存在多偶婚制的残余,彝族实行幼子婚后与爸妈同住制。于是,在多偶婚和爸妈与幼子同住的家庭户中,曾婚人数2人或2人以上是必然有的,从而难以将联合家庭户析出。基于上述两个原因,我们在下文里没有使用联合家庭的命题进行分析。第4次人口普查,将户主的兄弟姐妹归入“其它亲属”范围。依据l%抽样数据带资料统计,由户主、配偶等与其他亲属成员构成的家庭户,藏族为930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1.38%;彝族为675户,占家庭戌总数的5.48%。假如我们将以上数据看成是藏,彝族联合家庭户的数量,那将是失真和夸大的判断。依据第4次人口普查 []
爱情婚姻与家庭的关系?
家庭是从爱情婚姻初头的,爱情婚姻是家庭形成的前提条件。认得家庭就必须认得爱情婚姻本身及其爱情婚姻与家庭的关系。 爱情婚姻是男女两性匀称的社会形式,是为必定社会制度所指定的夫妻波及。从体现形式上,爱情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生理匀称,从实质上看,则是男女两性一种特指的社会匀称。它既拥有天生属性,更拥有社会属性。男女两性的差别和人的性本能,是爱情婚姻在生理上分寸;也是男女两性构出嫁姻波及的天生条件,人到必定的年岁,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开窍,天生而然地会产生对性的需求,而妙年男女两性间的爱情婚姻波及,则是如愿这一需求的合理的、固定的、直接的门径。但是人是有社会性的,人的性行为,特殊于动物,乃是拥有社会规范的爱情行为,它的确会受到社会法律制度、社会风尚和情操观念的制约。于是,并非集体的两性匀称皆能成为爱情婚姻波及,只有合乎必定的社会风尚和法律制度的两性匀称才是爱情婚姻。既然爱情婚姻受社会法律制度、社会风尚和情操观念的制约,于是,在特殊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非常时期,爱情婚姻形式也就多种多样。人们缔成爱情婚姻的想法也各不一致,有繁衍型、型,但就集团人类来讲,缔成爱情婚姻的目标,不外有三:其一,如愿生理的需要;其二,设立婚庭繁衍后辈使种族得以不住;其三,过饱满行运的活法,履行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前者属于人的天生属性的需要,后者属于社会属性的需要。 那么,爱情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又是如何的呢?方便说来,爱情婚姻是家庭的分寸和纽带,而家庭又是爱情婚姻的组合形式。它们是同时发生的。first of all,家庭自爱情婚姻始,没婚姻也就没有家庭。次要,爱情婚姻的露出,象征着露出了为社会所承认和规范的较固定的两性匀称单位(即家庭)。第3,爱情婚姻仅象征着夫妻波及,家庭不只包括夫妻波及,还包括由这种波及进度起来的爸妈子女波及及别的亲眷波及,家庭制度比爱情婚姻制度更繁难,更完整。
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
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
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在我们的活法中,激情减退之后只剩一地鸡毛,走进爱情婚姻之后就只剩下生活的琐碎,感情是没有对错的,以下共享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吧。
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1
互相循循递进,一层一层走向人生,恋爱很美满,使人忍不得想要靠近,恋爱是自由的,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负担,努力向上,爱情婚姻会让恋情变得慢慢变成亲情。从激情成为了平淡,脚踏实地过生活,经营这本人的小家,小孩子的到来是家庭的圆满,他联系着全家庭的喜怒哀乐,恋爱是激情,爱情婚姻是承诺,家庭是责任。其实也就是说恋爱也是自由,爱情婚姻也是捆挷,家庭也是牢房。都要看看是否过得幸福美好,恋爱就好像感情的基石,牢固的铺垫后面才会结实。恋情很美满,使人忍不得想要靠近,爱情婚姻会让恋情变得慢慢变成亲情。家庭是所有的亲人都聚在一起。爱情的概念是二个人一起白头偕老、不离不弃、风雨兼程、甘苦与共,这是爱情婚姻的承诺,而家庭就是用一辈子来证明爱情婚姻。怀着一颗真实的心去对待她、对待家庭 你一定会成功,家庭也会幸福美好,选择爱情,就选择了一个人,一种性格,和一份可以留或弃的幸福。爱情婚姻,是一份终生事业,你要努力经营,也会象生意一样有潮起潮落,盈亏损得,哪天你不用心了,就可能破产。家庭,等于同时选择了许多连带关系,你买一个t,但是还要买个裤子来搭配,不可避开。爱情多半跟激情挂钩,爱情婚姻跟肯定挂钩,家庭跟无奈挂钩。。。激情肯定无奈才是最全的味道。
激情
恋爱中的我们是开心的自由的,恋爱会产生多巴胺,恋爱中的你们是幸福的没有任何压力,也是无知,恋爱的过程中你们彼此去学会怎样去爱,怎样用适合的方式去爱,找到彼此舒服的方式去爱对方。恋爱中互相磨合,互相尊重,彼此信任。
热情
爱情婚姻代表了承诺,彼此给彼此一些东西,承诺一些东西,打比方说幸福美好的家庭,小两口过生活就是这样,更加加倍的了解对方,更加加倍的坚定以后需要什么,会让日子过得更好。彼此都在以幸福为目标。
温情
孩子的到来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你们从爱情的热情到了平淡的亲情,孩子是家庭重要的一员,他连接着一个家庭的喜怒哀乐,爱情的结晶。家庭是一个幸福的港湾,遮风挡雨,爱情婚姻的成功展现为一个家的幸福,家庭的美好又彰显出爱情婚姻的意义。恋爱,爱情婚姻与家庭。恋爱是爱情婚姻、组成家庭的前提和基础,爱情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爱情婚姻和家庭是爱情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升华。
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2
爱情婚姻、爱情、感情,三者的意义不同。
但爱情与感情又有着相同意义。爱情是爱情婚姻的前提,爱情婚姻是爱情的结局。爱情与爱情婚姻应该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爱情婚姻里你找不到你要的爱情,由于生活总是平淡的。在爱情里你也同样找不到实实在在的东西,由于爱情总是香甜而又浪漫的。假如把爱情比作是花,花总是美满的:那么爱情婚姻就是果实,果实却不都是甜的。感觉不到浪漫的爱情不一定就不是爱情,感觉不到幸福的爱情婚姻必是悲哀的爱情婚姻。爱情是享受,而爱情婚姻是责任!爱情会失重,而爱情婚姻需要平衡!为了自己美满的爱情婚姻,使自己好好相爱吧!
爱情,是排它性的。只能是男女二个人之间产生的。情感感情,亲密无间,你侬我侬,无须考量地为对方付出,心里还特别香甜与幸福。
而感情,就宽泛了。人都是有感情的,也是在生活与工作中的精神寄托。和同学、同事、商务往来等等,都会产生感情,会成为毕生的friend和生死之交;和家人、宗族会有血脉之情和亲情。这几个情感感情,都是感情所蕴含的。
感情又是爱情的延续。二个人相爱了,产生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情感,非你不娶,非他不嫁,谁也离不开谁了,认定彼此,走进爱情婚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三者之间的排序应该是爱情、感情、爱情婚姻
婚姻家庭三者的关系3
1。女人像猫,男人像狗,爱情婚姻则是猫狗大战。
2。上帝创造丈夫和妻子,丈夫和妻子创造第3者。
3。曾经发了疯的想,如今拼了命的忘。
4。幸福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对现状的接受与肯定及由此带来的快乐!
5。把别人的幸福当做本人的幸福,把鲜花奉献给他人,把棘刺留为自己
6。爱的欢乐寓于爱之中,享受爱情比唤起爱更加令人幸福。
7。爱情不是强扭的,幸福不是天赐的。
8。有人说恋爱要找自己热爱的人,出嫁要找喜欢本人的人,都是片面的。恋人不喜欢自己有什么可恋的?妻子自己不喜欢如何过一辈子?
9。对于生活,我们多数是在度过,常常将最美满的愿望寄予终极。仿佛最美满的风景只在彼岸,而此岸只不过是一种过渡,因此我们对沿途的风景往往忽略。其实也就是说,生命中绝多数的风景都是在途中,活着是为了经历,经历就是修行,也许它是平凡的、琐碎的、漫长的,要学会安于途中!
10。一个萝卜一个坑,说的是爱情婚姻情况。实际上对于爱情来说,是不成立的,优秀的人,无论男女,都会是一个萝卜好几个坑。所以这个世界天天上演着悲欢离合的故事。
11。就这样简单容易的原因,却有着不一样的情感。她是一个主动退赛的选秀艺人,她是一个使人心疼的人,她是一个爱圣代等同于爱家人的人。娱乐圈的复杂,浑浊一点没有作用与影响到她,简单容易的执着的坚持着本人的想法,让周围爱她的人不失望,这便是她的心愿吧
12。说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是人家的念头,我认为爱情婚姻是天堂。要看双方如何去经营,经营得好是天堂,经营得不好就是地狱。
13。的确。二个人之间应该有秘密,做透明的人非常艰辛,只要自己能管得了自己,善意的谎言又何妨?
14。眼泪可以感动一时,不能感动一世,有流泪的功夫想想实际的吧。
15。茫茫的人海和往常一样充满了思念,记得一开始我们也一样缠绵,已经泛黄的夕阳有着往常一样的鲜艳,可如今却少了几件关于爱的事件,想穿越人海,在你身边,告知你我一直都在,不曾走远……
16。出嫁不等于幸福,单身也不象征着不幸,人生,first of all就是要去确定做一个怎样的人,紧接着,你再去确定一个正确的人生目标。你的一切都在为这个目标做准备、去努力。其它与之无关的小事都可以丢弃,这样才有可能成功,或成功的快。
17。爱一个人是没有错,错的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而又不能停止对他爱的人,爱一个人是没有错,错的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而又不能停止对他的爱而他也爱上了你的人。
18。人都是矛盾的,渴望被理解,又害怕被看穿。这个世界,对着你笑的人太多太多。为人要心底坦荡,不为虚名所累;做事要脑袋清醒,不为假象所惑。智者,以别人惨痛的教训警示自己;愚者,用自己沉重的代价唤醒别人。对人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爱心;对事多一份认真,多一份责任;对己多一些要求,多一些警醒。
19。男人认错通常只是不想吵架,不是真的觉得自己有错。
20、过去没有思想,可以理解,经过了还没有思想,就不能接受!有思想的人,无论他过去怎样,你需要的是今后怎样!
21。爱情婚姻,对于不愿付出的人来说是坟墓,对于懂得爱之寓意的人来说是爱的乐园。
22。生活之中会有样式不一的担当压在我们肩上,人生追求的不一定是一个目的,而是经历的这个过程,日子是用来过的,不是等的,每天,每一刻,不管欢乐还是痛苦,都是生命的恩赐,享受生命,才会懂得珍惜,懂得拥有。
23。人生在世,要知足,要平凡,要感恩,不可以再任性强求。任何人皆有伤心难过的时刻,有时我们会惊奇的发现,每次在你难过时听你哭诉,陪你伤心的总是那么几个人。在你快乐时,他们也许不会出现,但当你难过时,他们总是第1时间出此刻你身旁,好朋友是一辈子的事。
二十四、彼此皆有意而不说出来是爱情的最高境界。由于这一时刻两人都在尽情的享受媚眼,尽情的享受目光相对时的火热心理,尽情的享受手指相碰时的惊心动魄。一旦说出来,味道会淡很多,由于两人同意以后,所有的行为都是已被许可,已有心理准备的了,到最后渐渐会变得麻木。
25。没有不幸的爱情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对夫妇怀着对爱情婚姻的无比美满的憧憬走入爱情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因而他们责怪爱情婚姻,说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其实也就是说真正要怪的是他们自已。
怎样经营爱情婚姻与家庭
法律分析:1、尊敬爸妈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单要孝敬本人的爸妈,还要孝敬对方的爸妈,为儿女树立良好的榜样。2、共同共享 夫妻相互为对方带来新的知识,彼此帮助对方发掘潜力超越自己,在更成熟的心态下与人相处。夫妻间要有共享、耐心、感激、接纳和原谅意识。3、完善自己 你自己一身可爱的地方正所谓招引另一半的地方,相信本人的价值,尊重本人的愿望和要求,做一个完整的人,并不是谁的一半。要通过不断完善自己获得外在美和内在美的统一,才能保持恒久的招引力。4、善于沟通 没有良好的沟通,夫妻关系就好像一艘空船载着一段充满困惑、臆测和误解的灰心之旅,没有啥比貌合神离更加的使人感到疼痛了。沟通使对方了解你有什么需要、愿望、变化和感受,这是夫妻相互保持关系畅通、活跃的重要方式。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1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爱情婚姻登记jiguan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之义预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与事项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1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