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后调解的程序(离婚开庭后调解几次)(离婚婚姻夫妻)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法律流程,常常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环节和流程。其中,庭后调解是离婚流程中重要的一环。下面将介绍离婚庭后调解的程序,并阐述一般需要进行多少次调解。
离婚庭后调解是指在离婚案例开庭之后,由法院组织局中人进行的和解谈判,旨在促使双方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达到完成协议,并通过协议解决争议,避开案件进一步审理,减轻法院工作压力。
一般来讲,离婚庭后调解的程序如下:
1、双方局中人与法官进入调解室。在调解开始之前,法官会first of all介绍调解的意图、原则和注意和提防问题与事项,明确调解的法律效力和义务。
2、双方局中人进行自述。法官会要求双方逐一陈述本人的看法、诉求和请求,以便全面了解争议的根本和双方的利益诉求。
3、法官调查事实。依据局中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法官认真核实和调查案件的事实根据,以便做出合理的判定和调解方案。
4、法官剖析问题。法官会剖析双方的请求和争议焦点,并指出争议的合理性和解决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法官会提供建议和处理方案,供双方参考,并鼓励双方进行讨论和商议。
5、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局中人在法官的引导下进行协商,并尽力寻找解决争议的办法和方式。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并通过认输和让步达到完成共识。
6、协议的达到完成。假如双方达到完成了协议,法官会将协议内容进行归纳和汇总,并与双方确认协议的内容和执行的效力。双方一般需签署协议书,并在法官的监督下进行签字或者盖章。
7、调解书的制作。依据双方的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将调解结果正式记录在案。该调解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8、调解结案。调解书制作完成后,法官会宣布调解结案,此时离婚案件即告结束。假如双方不能达到完成协议或其中一方不同意调解最终,案件将继续进行审理。
需须留意的是,离婚庭后调解的次数其实没有明确的法定规定,这是由于每个案件涉及的争议、纷争程度以及双方的调解态度皆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假如双方在第1次调解中达到完成协议,即可终止调解流程。
不过,假如双方无法一次达到完成协议,法院也许会安排数次调解,以期通过更加的多机会和时间,促使双方达到完成和解。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庭后调解一般在1-3次之间。假如数次调解仍无法达到完成协议,法院将会继续进行审理,由法官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做出判决。
那么这样也就是说,离婚庭后调解是一种重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旨在促使离婚案件尽快得到解决。通过双方的协商和认输,离婚调解可以达到完成双方满意的最终,避开进一步的法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管调解需要一定时间和精力,但它是一种便捷且经济的解决争议的途径,值得局中人们积极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