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否查出来离婚夫妻婚姻(离婚时可查询对方财产具有现实意义)
离婚是夫妻两人过了一段时间的考虑和沟通后做出的决定,在离婚过程中常常会关系到一些重要的问题,打比方说财产分配。有人也许会好奇,离婚能否查出来,离婚时可查询对方财产具有现实意义吗?接下来由我们来一起探讨此问题。
first of all,离婚是否能被查出来此问题,其实也就是说是关系到了离婚的官方记录。在多数国家,离婚需要进行法律流程并获得法院的裁决才能生效,这象征着离婚会产生一份官方的离婚证书或判决书。这几个法律文件一般是公开的,每个人皆可以在对应的法院或相关***查询到。
不过,离婚的官方记录通常来讲并不蕴含对方的财产信息。财产分配是离婚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但并不是一定会被记录在离婚证书或判决书中。财产分配常常需要夫妻两人提交相关的财产证明和财产明细,紧接着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裁决。于是,要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一般须要经过其他途径。
离婚时查询对方财产是否具有现实意义,这主要取决于自个的情况和目的。有一部分人或希望了解对方的财产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财产分配。在许多国家,法院会要求夫妻两人提供财产证明和财产明细,来确保财产分配公平合理。查询对方财产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了解全貌,给自己争取合理的权益。
另外,查询对方财产对于寻求赡养费、抚养权和财产继承等问题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假如对方有较大的财产或潜在的经济能力,那么查询对方财产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经济利益。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查询对方财产并不总能够够100%地获得所希望的最终,也不能保证可以得到对方真实的财产信息。
也就是说,离婚能不能被查出来取决于官方记录,而查询对方财产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取决于个人情况和目的。不管是离婚还是查询对方财产,都应该遵循对应的法律流程和规定,并在法律的框架下行让自己的权益。最要紧的是,双方应该通过合理的分配和协商解决分歧,以实现离婚后的公平和和谐。
来源头条作者:南方都市报
离婚时常常存在财产情况不明晰的情形,致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困难。全国政协委员黄绮建议增添“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如凭借出嫁有效证件去查询对方财产,明确离婚经济补偿该补多少,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多少。该话题在互联网上的阅读量达到4亿次,讨论次数达到1、3万,有近七成投票网民朋友对此预示支持。
黄绮委员
夫妻两人在感情较好,卿卿我我时常常不分彼此,可以愉快地处理家庭事务,支配共同财产。一旦夫妻两人因种种因素感情破裂,分道扬镳,则遭遇着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当夫妻一方收入较高,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情形下,收入较高方在面临感情纠葛甚至反目成仇时是否并可以坦诚相待,不隐匿己方财产,常常决定着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以保障。
大家都知道,人们的财产形式多种多样、纷繁复杂,除银行外,财付通、支付宝等网络平台也成为了人们的存钱工具。一部分人还会购置房产、车辆、期货、gupiao、基金、保险、债券等财产。恐怕有一部分人自己也一时难以厘清本人财产状况。加之人们隐私意识和边界意识的增强,一部分人未必会将个人财产状况完全如实地告诉亲属。
而夫妻两口子之间隐瞒财产好像成了常规的“小动作”,“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显然有望成为弱势一方维护自己一身权益的救济途径。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但可从相关政策中推导出来。依据民法典,夫妻在爱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是,既然夫妻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显然有权知晓对方的婚后财产状况,要不然何来处理权。但纷繁复杂的实际生活以及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该知情权没有可能完完全全地自由行使。假使夫妻一方闲极无聊或者固执地非得要求随时掌握对方的财产状况,金融、证券、房产等部门还要随时配合其达到这一要求时,必然会致使夫妻两人心生嫌隙,公共资源也将无力承受。
值得注意和提防的是,在科学技术已经非常发达,信息分享已经相当充分的当下,查询他人名下财产已不存在技术难题。如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据相关部门的规定,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系统可以实现“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在诸多银行和支付宝、财付通等平台的存款以及房产、车辆、gupiao、基金等财产。
不过目前的系统只可以查询财产余额,尚不能查询账户内的财产变动情况,且申请人需要先明确10万元还是100万元的金额,或者提供相应财产线索并提供相应担保,才能启动查询流程,不能漫无目的地随便查询。这偏偏是弱势一方所难以克服的困难,如全职太太一般不晓得老公多少财产,断然不会知晓其gupiao、期货、房产等财产究竟有几何。可是,依据当前有关规定,其在申请查询时便会遭遇“得先明确标的或者线索才能查询,但不先查询的话又无法明确标的”的死循环中。
保护爱情婚姻中诸如全职太太等群体一方的合法权益是不可忽略的议题。故完全很有必要在一定条件下激活配偶查询对方财产的权利。具体来讲,夫妻正常平稳的生活中,一方不得随意查询对方财产。但在离婚诉讼时,无需提供线索或先明确财产标的,一方即可申请法院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财产情况,并可申请调取近两年来的财产变动情况,以作为分割共同财产和离婚经济补偿的参考。为避开权利滥用和恶意查询,可收取一定费用和保证金,并惩戒造假和隐匿财产行为。这样方能让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保留地向对方展示,确保弱势方诉求得到平等对待,不能够被心怀鬼胎的对方恶意侵犯。史洪举